eo独家 | 嫌气价高,大用户开始自建LNG气化站,用脚投票还是野蛮市场?
一面是用气大户正在寻求摆脱城市燃气管理制度的限制,争取直供气或自建LNG气化站单点直供,另一面是城市燃气为了保住工商业用户的市场份额,正在竭力阻止企业自建LNG气化站。这两类企业行为的背后指向的是扭曲的价格机制和市场结构,如何兼顾城市燃气、工商业企业与居民的利益,最终考的是制度设计者
eo记者 黄燕华
湖北省住建厅叫停擅自建设“LNG自供储气场站”的红头文件,让直接挑战了城市燃气专营权的LNG自建自供问题浮出水面。尽管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尚未出台,LNG和管道气之间显著的价格差及工商业用户降低用气成本的强烈诉求,正在对天然气下游市场格局发生影响。尽管存在安全监管问题,自建自供LNG储气场站仍此起彼伏,各地政府的态度也分化为明令禁止、不支持不反对和默默支持几种。名不正言不顺却埋头开建,甚至部分沿海省份的工商业大户也用脚投票,停用管道气改用液化天然气,这背后的原因并不单一,是非黑白也并不分明。
LNG的终端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LNG加气站,主要是给LNG重卡或公交加注的气站。第二类就是LNG气化站,主要指工商业燃气用户企业自建用来接收、存储并气化采购LNG的设施,也就是开头提到的“LNG自供储气场站”。第三类是LNG卫星站,相当于小型的LNG接收气化站,主要用于管道不易到达的中小城镇的用气。第四类是指LNG储备库,主要用于调峰储备,目前建设主体是一些地方国企。
一般用气企业在建厂初期设计时就要考虑是否建设LNG气化站,主要由具有资质的设计院来完成设计。在管道气到达之前用LNG气化站来解决气源问题,而在管道气到达之后也需要考虑放置几个储罐来调峰。目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是,一些用气企业未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备,自建或由供气商代建LNG气化站以实现企业自用的目的。
管道气供气范围内企业自建自用LNG气化站行为,根本原因在于LNG气价与管道气价格扭曲。中国对LNG价格和管道价格实行双轨制,管道气实行政府指导价,LNG价格则市场化定价。LNG气价的不断下行,两者价差不断的拉大,让用气大户降低燃料成本的动力越来越强,也给企业创造了寻利空间。
有了解湖北天然气市场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2015年湖北地区的LNG与管道气差价,最高时超过1元/立方米。2015年国家发改委4月、11月两次调价之间,湖北省实行工商业用气价格并轨,取消原有的工业、商业及其他用气类别,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用气类别。合并调整后的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494元/立方米,而LNG的批发价格在2.7元/立方米左右,价差达到0.8元/立方米。对于一个用气量为1亿方的企业来说,意味着一年可以节省8000万用气成本,这项节约非常可观。
在国际油价高的时候,中国进口LNG的价格要比管道气稍高。2015年LNG价格快速回落,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2015年中国进口LNG长协的到岸价格大约为12美元/MMBtu,折合人民币2.76元/立方米,这相当于去年4月份天然气增存量并轨之后的门站价。而去年LNG现货的到岸价则在9美元/MMBtu,折算后大约为2.06元/立方米,这相当于目前的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如果不是长协锁定的较高气价的制约,国内管道气受冲击的力度还会更大。如果未来北美天然气能够到达中国,对现有的市场冲击更大。现在HerryHub的价格在1.7美元/MMBtu左右,经过测算,到岸价约为7美元/MMBtu,折算为人民币为1.6元/立方米,远低于国内的管道气价。
而国内LNG液化工厂的出厂气价,受跨区域气价的影响,新疆的气价就比广东低,而通过槽车运输的LNG在管道气价格更高的地区就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管道气与LNG价格的双规制,在使用上两者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在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下,哪个价格低用气企业就选哪个,是个简单务实的逻辑。
湖北省住建厅提到,“一些工商业用户在天然气管道范围内不经批准擅自盲目建设LNG自供储备场站”。这里的限制条件包括“在天然气管道范围内”及“不经批准”。前一个约束条件指向的就是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城市的政府赋予某个天然气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唯一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天然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提供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力。
特许经营的背景是天然气配网建设曾严重不足,所以给开始投资的企业20-25年的特许经营期限以回收投资。在存在特许经营的配气领域,上游向下游延伸,可能会引发冲突。既有的特许经营相关规定的问题在于,划定了燃气供应的区域范围,却没有约定业务范围。
有业内人士认为LNG不属于管道气的范畴,并不侵犯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权,且自建自用的气化站并不向第三方销售,因此也不侵犯燃气的经营许可权。
但是,一些城市燃气企业对自建LNG气化站表现出了强烈抵制。2015年7月20日,杭州港华燃气就联和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专门研讨过“如何应对LNG对管道天然气造成的影响”问题。杭州港华燃气认为,企业自建气站供气是一种违反法规与合同约定的行为,并特别强调,被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燃气企业正在遭受一场不正当竞争的摧残。
燃气企业的态度背后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交叉补贴。现有的体制下,燃气企业对工商业大用户极度依赖。有燃气企业的人士告诉记者,2015年工商用气量超过该燃气企业总气量的一半,对燃气企业的利润贡献更是占了大头。而用气量占比较低的居民用气,成本分摊下来的利润甚至是负数。这种反差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两者之间的价差。工商用气的价格普遍在3-4元/立方米,而居民用气在则在2元多/立方米。至于工商业反补了多少居民用气的经济账,连燃气企业自己都算不清楚。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交叉补贴已经成为工商业用气企业不可承受之重。
目前已经允许上游天然气供应商直接跟下游用户签协议,在原有市场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直供/直购相当于拿掉了原有城市燃气企业手中的工业用户,而城市燃气领域跟电网类似,也存在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户的问题。如果用户直接从上游购买天然气,上游是否也承担交叉补贴的部分?城市燃气企业质疑,如果不承担,这就是一个野蛮市场。
而杭州港华更是明确表示,工商业用气是燃气公司用以支撑民用燃气供应的基础,“当这种平衡受到破坏后,燃气公司的运营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社会和谐”。
除了气价原因,管道燃气初装费也是企业自建LNG气化站的重要原因。初装费也叫接驳费,一般包括建设产权属于业主的输气管网(即庭院管网)的建设费用,还需承担未来输气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维修等费用。初装费一般又分为定型和非定型两种。定型类又可以简单分为标准化类,比如管道在多少米范围内,不需要供气企业做太多的改装工作。这类的初装收费也相对便宜,一般就几千元。而非定型需要敷设管道等等,根据管道长度、压力等等收费,有时候费用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燃气企业收取初装费早已被诟病多时,事实上,2000年左右财政部曾明令取消过,但是否收取,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燃气企业表示收取的初装费用在了城市燃气配网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是用来弥补燃气公司沉没成本的一种方式,收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的确会像电信初装费一样,逐步取消,届时燃气企业的利润还要受到更大影响。
城市燃气是一个城市区域市场的核心参与者。通常情况下,一定区域内,管道气基本独占天下;LPG作为补充,主要用在少数不具备管道安装条件的居民用户和部分流动性较大的餐饮类用户;再就是“非管输”的LNG。一般来说,管网发达的地区,点供就不发达,管道不发达的地方,点供就发达。
有天然气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企业自建LNG气化站的行为目前处于法律模糊地带。城镇燃气的主要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并没有对企业自建LNG气化站进行规范,而各地燃气专项规划一般也没有规范到企业自建的LNG气化站。
该人士同时表示,总体上不提倡企业自建的行为,不符合专业化分工外包的潮流。而且,不少企业是以自建的名义,行点供商供应之实,根本上是为了规避燃气经营的行政管制。
然而,撇开城市燃气的专营权,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发展LNG点供,把成本降下来,可以做大LNG这个行业的蛋糕,也能做大整个天然气行业的蛋糕,社会的整体效益是有提高的。
现阶段的LNG或者是天然气的过剩,不是绝对过剩,而是高气价限制了需求量的增长而引发的相对过剩。LNG也算是一种舶来品,中国的LNG市场的起步比较晚,市场培育始于2006年大鹏LNG项目投产,至今也不过10年时间。南京苏能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鹏告诉记者,他从2010年开始从事LNG业务,那时候国内的LNG液化工厂只有10余家,发展到现在在运营的130多家,在建的130多家,日产8000多万立方米。
而中国城市燃气市场的开放始于2002年,此后有各类资本主体进入城市燃气行业。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始于2004年建设部发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燃气特许经营权发展至今也不过十余年,然而市场环境却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国际的LNG价持续下降,Herry Hub的价格下行到1.5美元/MMbtu,而日本今年2月的LNG现货价格回落到6.5美元/MMBtu。国内天然气一方面开采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进口气大多是在高油价时期锁定的长协,三桶油为了保住高价长协气的消耗,严控现货采购,使得企业及居民很难享受到国际低气价的福利,因此国内与国际的气价差在拉大。同时,天然气行业的参与门槛也降低了,参与者逐渐多元化。在LNG进口领域,非国有资本参与到LNG接收站、储备站的建设中来,非三桶油的企业也开始进口LNG。LNG槽车能够跨越几千公里将低价气运输到高价气的地区,加速了市场的流动性。
自湖北住建厅出台规范LNG气化站的文件后,一些行业人士一直在关注效仿者的出现。不过,时隔快2个月,类似的文件并没有出台。其他各省对于企业自建LNG气化站的态度,概括起来就是在满足安全的基本前提下,不鼓励不反对。因此,能看到两个完全不同的场景:一方面用气大户正在寻求摆脱城市燃气管理制度的限制,争取直接和上游供气商签订合约进行直供气或者通过自建LNG气化站进行单点直供。另一方面,城市燃气为了保住大用户的市场份额,正在竭力阻止企业自建LNG气化站。
这两类企业行为的背后指向的是中国的天然气价格机制,包括城市燃气的价格机制不顺的问题。如何兼顾城市燃气、工商业企业、与居民直接的利益是考验政策制定者的难题。